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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预招生简章

2024-08-02 00:50:02

  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预招生简章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院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弘毅尚德、博约精艺”为价值理念,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为国家培养音乐与舞蹈各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继续教育学院是浙江音乐学院二级学院,是浙江音乐学院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窗口,与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附中教育共同构成浙江音乐学院完整的音乐人才培养体系。主要开展学历教育、政府培训、社会培训、社会音乐培训及音乐考级(展演、赛事)等。继续教育学院现为“文化和旅游部浙江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干部培训基地”、“浙江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浙江省中小学音乐教师继续教育省级培训中心”。同时,中国教育学会与浙江音乐学院共同合作的“中国教育学会艺术教育研修中心”及“中国教育学会名师工作室”落户在继续教育学院。

  4.考生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证书半岛·体育官网、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持《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三)考生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所有参加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所有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且必须参加当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以及由浙江音乐学院组织的专业加试。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报名时间一般为9月上旬,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高校报名系统进行。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规定输入报名信息,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可填报相应层次和科类的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不得跨类填报),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专升本考生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本科结业或以上证书;其中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我省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2.网上信息审核和缴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短信通知要求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提交资料不全的考生按短信通知网上补充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验证的手机号是接收短信通知的重要渠道,报名所用微信号或钉钉号为身份认证的凭证,须认真维护;所对应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绑定他人手机号报名、借用他人微信号或钉钉号、泄露本人密码信息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志愿确认:考试结束后,考生凭网报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高校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志愿,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名时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确认。修改的志愿必须是与考试科目一致的同层次、同科类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在志愿确认截止时间前,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按最后一次修改确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无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修改确认的,其报名时填报的志愿默认为考生确认志愿。

  录取期间,对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录取的符合条件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

  4.免试和投档照顾政策申请:符合文化免试和投档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可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的规定申请。

  3.根据我院发布的考试时间参加专业加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领取专业加试准考证。

  考生凭《文化课准考证》参加2023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详见浙江省考试院官网通知。

  考生凭《专业加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浙江音乐学院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加试。

  1.录取时间为12月份。考生达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高考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分配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新生复查:新生入学,本院要对已报到的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须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考生专业加试信息查询,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号gh_a0aa742c2849)。

  3.已被我校录取并在国家学信网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通过毕业鉴定,可获得经浙江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音乐学院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成绩要求者,经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1.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本院将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最新发布的信息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相关信息平台发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招生信息。

  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新生3月注册入学,学制2.5年,学习形式为业余,授课形式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专业课采用师生一对一或小组课的形式进行面授,以针对学生的不同专业素质和就业需要而因材施教,形成符合社会音乐教育规律的专业教学形式,充分发挥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线上线下结合。

  我院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本人申请,学院复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授予相应类别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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