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生45条乐理小常识
音乐生45条乐理小常识“乐理”即音乐理论基础,在器乐,声乐的学习中是一门非常基础的学科,没有这个基础,识谱难 ,记音难 ,弹琴难 。
是一种物理现象。物体振动时产生音波,通过空气传到耳膜,经过大脑的反射被感知为声音。人所能听到的声音在每秒振动数为16-20000次左右,而使用到音乐中的音(不含音),一般只限于每秒振动27-4100次的范围内。音的高低、强弱、长短、音色取决于物体的振动。
指音的感觉特性。发音体的振动是由多种谐音组成的,包括基音和泛音,音色是由泛音的多少及泛音之间的相对强度决定的。人们区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音乐的颜色分为人声音色和器 乐音色。人声音色分高、中、低音,并有男女之分;器乐音色中主要分弦乐器和管乐器,各种打 击乐器的音色是不同的。
除了发音体整体振动产生的最低的音是基音,以基音为标准,其余1/2、1/3、1/4等各部分也是同时振动,是泛音。泛音的组合决定了特定的音色,并能使人明确地感到基音的响度。乐器和 自然界里所有的音都有泛音。
音高是用一秒钟的振动的次数来表示的。频率多则音高,频率少则音低。目前国际通用的标准音a,是每秒振动440次的声音。
音名指西洋乐制中代表固定音高的名称。这些名称没有统一,在各个国家是不同的。被广泛 采用的是:C D E F G A B。
唱名是指音阶上各音的名称。通常使用1do、2re、3mi、4fa、5sol、6la、7si。 大调的主音用1do,小调的主音用6la半岛bandao体育。
人声或乐器所能达到的最低音和最高音之间的范围就叫音域。音域可分为总的音域和个别音域、人声和乐器音域。
调性指调式类别与主音高度。在乐曲中,主音是旋律、和声的核心,音与之发生从属关系最后中止在主音上。这样的乐曲就是有调性的乐曲。
指调式中的各音,从以某个音高为起点即从主音开始,按照音高次序将音符由低至高來排列,这样的音列称为音阶。音阶由低到高叫做上行,由高到低叫做下行。我们今天所说的音阶,就是以最普遍的大音阶(大调)与小音阶(小调)为主。
调式的一种。七声音阶,其相邻二音的间距分全音与半音两种。其音阶除第三、四两音间与第七、八两音间为半音外,其余均为全音。大调的色彩较为明朗。七声音阶有自然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 、現代小音阶四 形式。小调的色彩一般较大调黯淡,常用来表达悲哀、忧郁的情绪。自然小调(小音阶)的二三 两音间与五六两音间为半音。
与十二平均律不同。音阶中各音与主音的关系均为纯音程。由于这样形成的半音无法分平均,所以不能随便转调,现已被历史所淘汰。
调式音阶里的第一音。十二平均律(Temperament)音律的一种。把一个八度音均分为十二个半音,半音的音程都是相等的。钢琴、竖琴等乐器均按此律定弦。
将一个八度音分成十二等份,每一份为半音,两个半音相当于全音。半音相当于小二度, 全音相当于大二度。
根据协和的程度可分为完全协和音程(纯1、4、5、8度)和不完全协和音程(大、小3 、6度)。除此之外都是不协和音程。
指两音之间的距离。计算音程的单位称度,两个音之间包括几个音节就称几度。度数相 同的音程又因为其所含半音和全音的数目不同而有纯、大、小、增、减等区别。
现代派作曲手法之一。由奥地利作曲家勋柏格于1921年创立。作曲家放弃传统的调式、调性 与和声体制,将半音音阶中的十二个音任意排成一年音列,然后以倒置、逆行等技法加以处理, 除非所有的音都出现过,否则任何一个音不得重复。
力度指演奏、演唱乐曲时音响的强度。以力度记号表示,如f(强)、p(弱)、(渐强)、(渐弱)等。
乐曲中所采用的没有明确音高的声音叫不定音高。实为噪声,原不属于乐章范围。现代派作曲家常用之,如锯木声、折纸张声、打字声、扫地声、敲击声、嘘声、呼啸声等等。
又称复节奏(polyrhythm)。在同一乐句或小节中,各声部的节奏不相一致;或在同一小节中,组成各节拍的时值不相一致。广义言之,复调音乐都属于奇异节奏。现代派作曲家所用的奇异节奏,是一种高度复杂化的节奏。
乐曲的两个声部隔开纯五度作平行进行。十五世纪以来,在对位与和声上都规定应避免平行五度之出现。
进行的方式之一。减七由四个音连续小三度叠置而成,其特点是无明确的倾向性。 减七连续出现而不加解决,就是平行减七。
构成乐曲的基本因素有乐音的高度、乐章的时值(包括休止)、乐音的强弱三种。 表现于时值与强弱方面的,即乐音的有规律的轻重缓急,称为节奏。
复调音乐及单调音乐的对称。多声部音乐的一种。以一个声部作旋律(曲调)进行,其余声部居于和声衬托的地位。
插于乐曲尾处的辉煌的即兴演奏段落。由独奏者即兴展示其演奏技巧。作曲家与演奏家常为他人的作品写定华彩段。
指重唱、合唱、重奏、合奏乐曲中同时进行的各旋律线。如弦乐四重奏有第一小提琴、第二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四个声部;混声合唱有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个声部。
不同高度的乐音同时发声,谓之和声。和声学的研究对象为:的结构、的连续法则 、在乐曲上功能属性、和声学是作曲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声的结构单位。在自然音阶的和声体系中,由音阶上各音连续三度叠置而成。三音叠7置,即成三,由C、E、G三音组成;其属七,由G、B、D、F四音组成。
单旋律的音乐。复调音乐及主调音乐的对称。即不附带任何对位声部、衬托句及伴奏等,只 有一条单纯的旋律线。古代音乐及大多数民歌,都是单调音乐。
单调音乐及主调音乐的对称。由两个以上各自独立而又根据和声法则同时进行的声部组成的音乐。其性质与对位音乐(counterpoint)基本相同。
凡对位音乐的各声部可以高低易位者,统称为复对位。复对位按声部数量可分为二重对位、 三重对位、四重对位等。